许文韬,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庭庭长。自2008年4月到大浦法庭任职以来, 6年有2次被大浦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被评为衡东法院先进个人,先后被评为衡东法院“调解能手”、“办案能手”,1次被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4次获县委县政府嘉奖,2次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13年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高院推荐为“最美基层法官”。所带领的大浦法庭近两年先后被市中院评为 “全市法院十佳法庭”, 被衡阳市人民政府嘉奖并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勤于学习,爱岗敬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因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不对口,曾经心里压力特别大。但是既然组织信任,让他干这行,就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各项工作业务。先后获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法医学鉴定人资格、文书鉴定资格。2004年通过全国法律自学考试,取得法律本科文凭。2007年以408分高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司法资格证书,变成了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一心为民,贴心服务
“天下难事,必做不易,天下大事,必做不细”。他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无论大小,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上狠下功夫。如打破“坐堂司法”的传统工作模式,创新 “巡回法庭”,让当事人定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走的路由法官来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将老百姓的矛盾化解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创新“全程全员全天候调解法”、“冷热有度调解法”、“四心调解法”“巡回大调解法”“四心调解法”,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调解纠纷。创先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通了网上法庭。其成功做法曾在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衡阳法院网登载。在大浦法庭任职以来,他共主审民事案件700件左右,执行案件100件左右。所办民事案件调解率在80%以上,调撤率达90%,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在90%以上。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及重大改判,无一因案件审、执涉诉信访,无一起违法违纪举报。
2008年下半年受理的阳某诉向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无法联系,按程序只能公告送达。但在公告送达期间,他了解到原告知道被告的一个邮箱号,于是抓住这一线索,积极多次发邮件跟被告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不久后给予了简短的回复,他抓住机会,搭起了双方沟通的桥梁,最终通过E-mail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3年6月,大浦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别开生面的跨国离婚案件。原告邓某在美国纽泽西州,法庭采用了QQ网络视频进行审理,庭审现场原告席只有两名代理律师,原告邓先生“坐”在万里之外的美国家中,通过QQ视频参加庭审,减少了邓某为开庭而远度重洋的麻烦。
衡东县安信饲料有限公司分别诉罗某、刘某、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无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城镇、乡村,走到那里,巡回法庭就开到那里。边调解签字,边取款兑现,做到案结事了。该公司董事长尹会清激动地说:“大浦法庭的巡回法庭以当事人为中心,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便民、快捷,就地解决了问题,应值得推广”。
忠于职守,维护正义
“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工作中,他始终忠于职守,力求把每一个案件做到公开公正,办成铁案。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他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他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成为一种奢侈的享受。
石滩乡村民许某与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长子十五年未赡养父母,经当地乡村干部多次调处未果,无奈起诉到了大浦法庭。他考虑到赡养纠纷的特殊性,决定将法庭搬到家门口,带领二名法官冒雨徒步几小时来到许某家,并邀请乡村干部及邻居上门召开家庭会。经过一个多小时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长子当着乡亲们的面向父母认错,得到了父母的原谅,最后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融洽了亲情,教育了邻里。
2013年清明节期间,利用外地打工人员回家祭祖扫墓之机,成功地调解谭某诉汪某民间借贷纠纷、刘某与陈某离婚纠纷。针对白天没时间的当事人,便利用晚上做调解工作。针对既定时间未能到庭的当事人,他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
2011年10月31日晚上与村委会人员在田间处理一起小学生伤害事故并当场调解兑现。 2013年7月3日午间冒着炎热酷暑开车走进农户家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曾为一个案件就地进行数十次调解,为一个案件调解连续8小时不下火线,也曾为一个案件调解、兑现雪夜徒步翻越湘西老山界……
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他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法律春风吹遍辖区的每一角落,让正义之音播洒千家万户。
廉洁从政,安于清贫
基层法庭是法院机关的窗口,每个法官的形象就代表了法院机关的形象。他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和办案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身为法庭庭长,要求庭里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面对盘根错节困扰办案的人际关系,他始终牢记公正和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时刻谨记清正廉洁,时刻“省己”、“戒贪”, “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六年来,他秉持一个法官应坚守的正义和良知,经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者被举报,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法院和法官的公平正义,维护和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追求、奉献”是他的座右铭。他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用心”, 在最基层岗位上默默奉献。虽然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正是这平常的工作磨炼出他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把“民”字写大,把工作做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而朴实地诠释一名基层法官的为民情怀,传递着一个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