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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起诉索工资 法官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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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辉  发布时间:2014-04-02 16:40: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县法院步云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原告伍某于2012年3-7月在被告李某开办的砖厂做事,原告辞工后,被告经与原告结算,仍下欠原告工资9000元,并向原告立下了字据。尔后,被告以原告做事期间不尽职责,烧坏了一批红砖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由拒绝支付下欠原告的工资。庭审中,主审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给双方讲事实、释法律、明道理,力劝双方以和为贵,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最后,原、被告欣然接受法官的建议,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9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当庭握手言和。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