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法院执结一起跨省受托执行案件,不仅受到了委托法院的好评,申请人朱某更是千里迢迢从成都来到祁东法院执行局,将一幅绣有“清政廉洁 司法为民”的锦旗赠予该案执行法官周铁军。
朱某与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6419.76元。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不服裁决,向重庆市北碚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朱某损失共计113655元,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朱某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在祁东辖区,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将案件委托祁东法院执行。
祁东法院收到委托执行函后随即展开工作,执行法官周铁军找到被执行人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该公司以从未雇请过申请人朱某也从未向重庆市北碚区法院提起过诉讼为由,向祁东法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该公司目前使用的行政章与诉讼案件中的行政章确有出入,周法官建议该公司提起申诉以查明事实。该公司认为启动申诉程序花费太大,案件虽与公司无关但是愿意补偿朱某一半损失。周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赶赴成都与朱某核实相关案情,经多方努力最终查清事实,原来是邓某某假借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名义。由于邓某某的项目部在重庆,周法官一行不曾休息凌晨奔赴重庆,苦心人天不负,终于查到邓某某以祁东县某建筑安装公司名义在重庆某项目部有工程款,周法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冻结,工程款到帐后已将款项兑付给朱某,案件圆满执结。
祁东法院及时将执行结果告知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北碚区法院执行干警不住称赞。周法官用心执行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了申请人朱某,为了表示感谢,朱某特地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