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祁东县法院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百日会战”活动中,把握时机、行动及时,顺利执结一起十四年积案。
刘某与某村民小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1999年12月本院依法判决某村民小组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7685.25元。判决生效后,因某村民小组未自动履行义务,刘某于2000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某村民小组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裁定终结执行。
在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后,本院对旧存的涉民生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将该案列为重点执行对象,执行法官与当地乡政府、司法所密切沟通,逐渐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得知被执行人要进行财产结算时,执行法官迅速赶赴该村,经过大量工作,刘某与某村民小组达成和解,历时十四年的积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