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二十年的校园生活,我于2011年秋天来到衡山法院工作。想到自己终于可以学以致用,我最初是满怀激情、满志踌躇的。但近三年的基层法官工作并未同我想象般的一样美好,虽然取得了些许成绩,也曾偶尔沾沾自喜,但更多是困惑和沉思。
最先让我感到困惑的是许多案件当事人明明系至亲关系,他们之间的矛盾何至于水火不容?作为法官,自己究竟应当通过何种途径予以化解?由于基层法庭的大多数案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或邻里侵权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甚至血浓于水的关系。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每每情绪激动,毫无理性。互揭隐私的有之;辱骂诅咒的有之;以跳楼相威胁的有之;父子不相认,兄弟妻子反目的有之……各种陋状,惨不忍睹。
其次让我感到困惑的是当事人大多既不懂法律也没有委托熟知法律的人代为诉讼,作为法官,自己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正确引导其进行诉讼?很多当事人对法律一无所知,对诉讼程序更是闻所未闻。虽然法院在受理案件或通知应诉时都通过书面材料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但他们仍固执的认为自己有理,不需要提交证据材料,只要法院前往住所地调查取证就能查清案情,实现其权益。关于庭审,他们大多认为只要口才好,讲得过对方就能赢官司,因为律师就是这么干的。同时,他们也听不懂法言法语,法官一味讲法言法语不但不能使诉讼规范化,反而让诉讼更为拖沓紊乱。
再次让我感到困惑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非完全一致甚至相去甚远,作为法官,自己应通过何种途径尽可能实现其统一?从应然角度来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不应存在差异。因为法律是有立法机关制定的,而立法机关是由公民选举产生的,最终体现的是公民的意志。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往往不能有机统一。如最近网上民怨沸腾的河南平顶山猥亵幼女案,单亲妈妈发帖称两岁四个月的幼女自2012年8月起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性侵长达一年,期间被强奸。但法院经审理仅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网帖发布不久便被疯转,网上到处都是辱骂诅咒法官和法院的帖子。
最后让我感到困惑的是民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赖甚至厌弃,作为法官,自己能为扭转司法形象做点什么?一段时间以来,法院和法官在部分公众中的口碑不太好,“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和“黑蛇”等说法甚嚣尘上。一些负面事件或新闻则将法院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事件的曝光直接导致民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赖度降低。涉事法官没有洁身自好当然是事件的主因,但其中深层次原因恐怕并非在此。与此同时,法院克服万难严守底线力保赵作海、张氏叔侄性命、判决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胜诉等典型事迹却不被肯定,广大法官兢兢业业履行职责亦被忽视。
法院工作何至于此?如何才能做一个好法官?这是我工作之余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三年审判工作的历练,我渐渐地得出了几点感悟。
一是要不忘初心,坚守信念。要始终坚持最初的梦想,决不放弃自己的追求。不管我们遇到何种困难,不管面对多大诱惑,都不能忘记自己学习法律的初心。既然我们怀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投身法学,因为法律信仰而成为法官,我们就要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不羞污君,不辞小官。不以一时得意而忘形,不因一次挫折而丧志。我们每排除一次法律外因素干扰,每解决一个疑难案件,每实现一次公平正义,中国的法律现代化事业就前进了一步,我们的初心就实现了一分。
二是要博学笃行,恪尽职守。要不断更新、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要尽职尽责地化解每一个受理案件中的矛盾。作为裁判者的法官,我们必须拥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条文,能较快从纷繁杂乱案件事实中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除此之外,法官还要对乡土文化和伦理哲学知识有一定的研究。要能在庭审中使用法言法语确保诉讼的科学规范性,更要能运用俗言俚语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从伦理道德和传统习俗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的矛盾进行调解。这一点在婚姻家庭类案件和邻里侵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尤为重要。如许多离婚纠纷案件常因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这种情况下法官不仅要依法对案件进行裁判,更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指引,对到场的当事人子女多加开导。要让过错方认识错误,加大对小孩的关爱力度以亡羊补牢;要让小孩知道亲子血缘不可断绝,人伦纲常不可背弃。
三是要慎思明辨,分条析理。要反复思考案件争议焦点,明确庭审思路,适当引导当事人就自己的诉求举证质证,从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中查明案件事实,从而正确适用法律裁判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结果往往不能让当事人完全满意,当事人完全不满意的情况也数见不鲜。这其中固然可能是因为裁判结果确有错误,但裁判文书说理匮乏,不能服人也是不容忽视的主因。这要求我们在裁判文书写作过程中充分考虑诉辩意见,对庭审认定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心证进而认定法律事实。充分说理,有力论证。以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以适用的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这样的裁判不仅能体现正义,更能展现实现正义的过程。如果裁判没有错误,当事人如何不服?
四是要饮水思源,洁身自好。要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衣食住行都是纳税人所赐,要时刻警醒自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就是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我们以最饱满的热情和不厌其烦的耐心对待当事人,在不损害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提供便利。洁身自好的标准要求我们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或徇私枉法。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修养,更代表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稍有不慎,一失足不但可能身败名裂,更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曾将炊饭作浅譬,所恨未得饱斯民。如何做一个好法官这个题目实在太过宏大,也许需要我们用余生去解答。但我相信只要有一颗赤诚的心,我们终究能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