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西渡镇一名男子在祭祖时燃放烟花炮竹引发森林火灾,被衡阳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并责令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在过火林区补栽同类树种500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祭祖时燃放烟花炮竹,未注意安全,引发森林火灾,其中过火疏林面积为4.32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本案犯罪较轻,且被告人刘某系自首,受害人也表示放弃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及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应以适当方式(如补栽)予以弥补,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近日,衡阳县西渡镇一名男子在祭祖时燃放烟花炮竹引发森林火灾,被衡阳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并责令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在过火林区补栽同类树种500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祭祖时燃放烟花炮竹,未注意安全,引发森林火灾,其中过火疏林面积为4.32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本案犯罪较轻,且被告人刘某系自首,受害人也表示放弃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及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应以适当方式(如补栽)予以弥补,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