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你是一名成功的法律人。你扎根基层14年,主审案件3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2007年,你被中宣部确定为“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全国重大宣传典型,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 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你秉承着法律人对工作炙热的爱,对法律的坚持,你的荣誉多于你的工作年限,尊敬你的人多于你的办案业绩。
陈燕萍,你是一名正义的法官。你真心真情为民排忧解难,你忠于法理、关注情理;你有对案件一颗公正的心,对当事人有一份善良的温情。2010年在审理一个企业决定裁员13起的劳资纠纷一案中,当事人一同将企业告上法庭,案件复杂,十几名当事人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唯一办法是调解结案。调解当日,你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带病坚持十余小时给13名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苦口婆心坚持说理、说情、说法。用最通俗的语言去解释,用最朴实的心去交流。一个集体诉讼的劳资合同纠纷,要判决实属简单,判决书只需要稍作改动就行。你坚持做调解求的不是工作便捷,求的是当事人利益的最大保护,给予当事人一份公平正义。满足人民最大的司法需求是我们坚持的司法价值,你用切实的行动演绎了一名法官的正义价值所在。
陈燕萍,你是一名善良的女性。你对案件认真负责,工作出色,源于的不仅仅是你对职业的热爱,更是你的善良,你的母性。很多人说,法官是严肃的职业,是庄严的职业,是没有动情眼泪的职业,是没有温情关怀的职业。不能给予当事人任何案件承诺,不能偏袒动心于任何一方,除了中立别无选择。事迹材料中,报道了你在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倾情帮助面部畸形女孩何小敏,为了使年仅9岁的小女孩尽早摆脱病魔和心理阴影,你四处求医,多方求助,终于筹得善款,帮助何小敏走向康复,你因此被誉为“法官妈妈”。七年如一日的坚持,你为的不是被誉为法官妈妈,而是人性最本质的母爱散发。一声我要妈妈的叫喊,触动了你这个法官的内心;一声妈妈的呼唤,是对你最大的认可。殊不知在这中间的艰难、困苦、误解、欢喜、满足,只有你自己能品味。一个善良的人从来不记住历程中的艰辛,就如你一样,不言心酸。
陈燕萍,你是平凡的,你是无数个基层法官的真实写照。在这片土地上有无数个像你一样坚守法庭,扎根基层,甘愿忍受,默默付出的法官。他们如你一样,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神圣,那样庄严,那样无情,却日日坚持,日日重复,不厌其烦。不为名,不为利,不为权,要的只是对这份工作的坚守,做的只是对得起良心的事。这样法官,我们能不感动吗?我们能不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