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院正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结合法院干部固有的法律特性,摆正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本人想通过回答下面三个问题来谈谈自己对群众路线教育的一些粗浅见解。
一、身着法官袍,知道我是谁
人民法官是宪法赋予的国家司法权的执行者和裁判者,因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因而也让人们对法官执法的不偏不待多了更多期许。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只有先行明白自己是谁,才能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时刻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并最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执工作实践,同时在思想观念上坚决杜绝“四风”。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乃至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广大法官只有先行明白自己是谁,才能在日常审执工作中,狠抓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效,才能做到文明执法,廉洁自律。
二、胸挂天平徽,明白依靠谁
人民法官,胸系天平。即意味着人民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同样还是事非曲直的裁判者。人民法官依法断案,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广大法官在履职过程中,应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人民法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时,法律虽系载体,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却是母体。只有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也就不难回答人民法院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首先要依靠谁的问题了。对,依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三、手执法律槌,清楚为了谁
《商群书·定分》中曰:“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就是,老百姓想要了解法律知识及政府政令的,去问法官,法官要明白告知。我们广大人民法官,手执定纷之争的法槌,我们究竟为谁服务?法律是统治阶段级意志的体现,而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统治者。因而,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人民法官队伍中开展的核心意义即是,为民释法,法为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