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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涉毒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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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枭  发布时间:2014-06-04 15:26:52 打印 字号: | |

毒品犯罪严重威胁着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1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法院共收涉毒品犯罪379件,判决485人。其中贩卖毒品犯罪159件,容留他人吸毒犯罪162件,非法持有毒品犯罪47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2件,转移毒品犯罪、窝藏毒品犯罪9件。从对涉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特点一:涉毒品犯罪涉及的罪名比较集中。以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贩卖毒品为主,从涉毒品案件总数来看,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贩卖毒品犯罪案件共321件,约占涉毒品总数的84%

特点二:毒品犯罪向农村基层蔓延。农民和无业人员共402人,约占83%。城市禁毒力度的加大,使毒品市场从城市向农村转移。近年来,城市禁毒防控体系日趋完善,使原有的贩运毒品、销售毒品的网络开始改变发展方式,致毒品犯罪逐渐向农村及小城镇延伸。农民和无业人员共75人,约占82%

特点三:一夜暴富人员和机关在职人员涉嫌毒品犯罪苗头凸显。对涉毒犯罪人员结构调查中,拆迁致富农民和机关在职人员数量逐渐增加。多半是起因于猎奇心态和贩毒人员诱导,逐渐放松自律,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铤而走险,逐渐开始涉嫌毒品犯罪,极少数甚至导致家破人亡。

特点四:涉毒品犯罪人员以贩养吸现象较为明显,且过半数有前科。因毒品瘾性大,易染且戒除难度大,大部分染上毒品人员都处于贫困边缘。其中159件贩卖毒品犯罪以贩养吸人员有91名,占57%,近半数以贩养吸人员有前科。

 

针对以上分析涉毒品犯罪的四个特点,法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预防、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除专门利用国际禁毒日进行禁毒宣传外,平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的方式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家庭,把庭审放在社区、学校等进行巡回审判,扩大影响,让社会各界了解毒品的危害,教育公众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并且携起手来一起禁毒,形成禁毒氛围。

二是加大毒品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尽力完善卡口检查,并不定期对车辆内是否藏毒进行专项检查,铁路、航空、汽车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涉毒行为,联手切断毒品来源。工商机关及公安机关加大对酒吧、迪厅等易成为毒品交易场所的清查力度,建立监控网络,严查毒品犯罪。

三是加强司法机关配合。司法机关之间要加大配合,保持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渠道的畅通,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对涉毒犯罪始终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让涉毒品犯罪分子始终感受到法律的高压威慑。

四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对有吸毒史的犯罪分子应强制实施戒毒工程。党委、政府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改变目前的投入不足的局面,要通过资金的投入和物质的支持有效改善禁毒工作在设施、人员、科技、教育和宣传等方面的落后状况。

五是加大对失业人群、特殊人群的关怀、帮助。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失业人口的就业指导,培训劳动技能,增加就业岗位,让其感受到靠劳动致富光荣、涉毒可耻。对有过犯罪前科的特殊人群,要建立健全帮教制度,帮助其树立信心,掌握劳动技能,能够正常工作。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