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服刑犯人离婚案件。
原告贺某某(女)与被告邹某(男)于2011年8月15日在祁东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1年12月18日生男孩邹小某。2012年8月21日被告邹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在外地监狱服刑。原告为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院立案受理后,立即与监狱取得联系,委托其向被告送达本案的诉讼文书。后通过阅看被告提交的答辩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经过监狱的改造,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他同意离婚,只是就小孩的抚养问题有不同意见。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告等相关人员,并于端午节前夕驱车数小时,远赴数千里外的监狱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的耐心劝导,最终原、被告同意离婚,并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一场离婚纠纷最终以和气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