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法院执行和解了一起特殊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原本是亲家,由于孙辈的一些琐事发生了矛盾,何某把杨某打成了重伤,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103825元。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何某进行联系,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何某称自己收入微薄,没有能力履行,随后一直逃避与法官的接触。眼看案件即将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的子女虽然因为父母之间的矛盾已经分居,但夫妻终究是夫妻,执行法官找准这个切入点,分别对杨某和何某的子女展开工作,以亲情为切入点,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子女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子女也重归于好,携手“把家还”。
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使一起特殊的家庭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让亲情得以维系,促进了当事人家庭和谐,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