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麻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于2013年7月经石鼓区法院判决离婚,婚生男孩由陈某抚养,麻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陈某支付其私自变卖的售房款15万元,并按月支付婚生小孩抚养费600元。
因麻某未按判决书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麻某收到执行法官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就故意躲避执行法官,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多次透过其家人传话,要求麻某尽快到法院处理该案。但是,麻某一直置之不理,既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也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实际上,麻某身边还有私自变卖的房屋款近30万元,完全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鉴于被执行人麻某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要求公安对麻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将麻某列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并于近日将麻某成功抓获。
麻某到案后,对自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马上按照判决书所的内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