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一句谣言,姑嫂大打出手,而作为大哥不仅未能平息调和两家之间的矛盾,反而激化矛盾,造成另一场打斗,在三家均无法平息怒气的情形下,分别向法院起诉,最近,雁峰区法院审结了这关涉亲里之间的一系列案件。
颜甲、颜乙、颜丙系兄妹关系,颜甲系大哥,颜乙为二弟,颜丙为三妹,三人均住在一栋楼房;颜甲之妻为刘某,颜乙之妻为黄某,颜丙之夫为余某。2013年12月的某晚,颜丙因听说黄某在牌馆说其在外偷人的话,便怒气冲冲的想找黄某给个说法,恰逢刘某与黄某一起从牌馆回来,双方在言语上发生激烈争吵、对骂,在三人快到家时,发生了殴打,造成刘某、黄某受伤。颜甲回来后,听说此事,相当气愤,找上颜丙家,将其房门打坏,并将余某打得头破血流,打斗中颜甲也有受伤。事故发生后,家里人多次组织调解,但三家人就是互不相让,均认为是对方的错。无奈之下,余某首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颜甲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黄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颜丙、余某赔偿损失;其后颜甲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颜丙、余某赔偿损失。法院多次找当事人及其亲属作工作,但三方无人退让,均认为主要责任在对方,在调解无果之下,法院判决认为,作为亲戚,三方均有过错,颜丙听信谣言挑起事端应承担主要责任,颜甲作为兄长不仅未能平息矛盾,反而重起事端也应承担主要责任,对三起案件均依法予以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