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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住高档小区,却“赖”出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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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妙  发布时间:2014-08-04 09:41:08 打印 字号: | |
  在北京开设两家公司,手下一百多号员工,住高档小区,却整天同法院玩“猫腻”,琢磨着不还钱。近日,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将邹某某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侦察,公安立案侦察后,从北京将该“老赖”老板带回衡阳,老赖慑于法律威严,一次性把执行款全部赔偿到位。

  2013年春节期间,申请人曾某某入住衡阳某山庄。入住期间,因衡阳某山庄卫生间座便器松动,导致曾某某入厕时随座便器一同摔倒受伤,右股骨颈头下型骨折,造成五级伤残。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衡阳某山庄赔偿曾某某6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衡阳某山庄一直未予履行,曾某某于2013年12月向雁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衡阳某山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在收到本案执行通知书后将所经营的宾馆停止对外经营,且拒不到庭协助本院对就地查封在宾馆内的财产予以处理,在未尽保管义务情况下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擅自将衡阳某山庄内的电梯及发电机抵给房屋所有人以阻碍本案的顺利执行。为了加大执行力度,严惩规避执行行为,早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雁峰法院决定将本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4年7月10日,公安在邹某某准备乘坐民用航班离开北京时将其控制,并带回衡阳。经过公安干警的教育、警示,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深知自己做的事情有违法律规定,主动将执行款一次性赔偿到位,并希望可以从轻处罚。一桩刻意规避执行案件就此执结,接下来等待被执行人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