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年龄八十有五,其妻也年近八十,两人居住于敬老院,现唐某却突然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雁峰区法院处理了这么一起离婚案件。
唐某与曹某均系离异单身,1992年,唐某经人介绍与曹某相识,两人互有好感,同年11月,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再生育小孩。因二人年纪均偏大,故居住于衡阳市某敬老院,因年事己高,脾气不顺,两人偶为小事争吵。2014年7月初,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唐某因心气不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主动到岳屏敬老院找曹某了解情况,做双方工作。二人均系夕阳红婚姻,也是为了老来有个伴,偶尔的争吵,只是生活中的点缀,不应因此而意气离婚,并动员敬老院的其他老人说情。近日,在亲朋好友的共同劝说下,唐某主动到法院撤回起诉,双方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