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现协助执行义务人在银行有存款,正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银行却偷偷给协助执行人通风报信,致其转移200万元存款。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了这样一起某商业银行给协助执行人通风报信,致其转移存款企图躲避法院的强制扣划的案件,事后在法律威慑下,银行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认错并协助法院追回了全部案款。
本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2年被告湖南某公司向原告李某借款120万余元,因被告湖南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面临资产拍卖,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湖南某公司在湖南某有限公司尚未收取的资产拍卖收益款200万元。随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共140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并未按期履行,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湖南某公司在湖南某有限公司有尚未收取的资产拍卖收益款,因而湖南某有限公司对该案中的款项承担协助义务。执行法院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协助执行义务人在长沙市某商业银行有存款200余万元,执行法官迅速前往该银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先告知执行法官协助执行义务人帐户有存款200万余元,随后便开始办理扣划的相关手续,但迟迟未能完成对该笔案款的扣划手续,执行法官便询问缘由,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说协助执行义务人现在帐户存款余额不足、无款可划。
此时,执行法官凭多年的办案经验,觉察到一定存在问题,负责扣划的工作人员在扣划过程中,曾无故离开柜台长达十余分钟,存在向协助执行义务人通风报信,转移帐户存款嫌疑,便对银行负责人郑重说明:我们怀疑银行给湖南某有限公司通风报信阻碍执行,如果银行协助法院在今天将款项追回,法院不追究银行的责任,如果今天追不回执行款,法院将收集通讯证据,一经查实银行通风报信,法院将对银行及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或予以拘留。
慑于法律威严,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承认了通风报信的事实,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积极协助法院追回被转移的存款,并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请求法院谅解。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被违法转移的执行款终于得以强制扣划到位。至此,一桩银行通风报信转移存款,执行法官法律威慑追回案款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彰显了法律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