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真让我们敬佩,感谢执行法官为我要回了看病钱,让我和妻子下半辈子有了依靠”。日前,当申请人刘某从执行法官手里领取20万元执行款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衷心地表达了对雁峰法院执行法官的谢意。
2009年到2012年,曾某聘请刘某为其承包的工程进行管理,根据刘某的工作情况和工程盈利情况,曾某应支付刘某利润分成及工资共计100万元。刘某多次找曾某要求支付,但曾某支付8万元后即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所欠余款。2013年,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刘某与曾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曾某在2013年底前支付刘某某劳务报酬20万元,刘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协议生效后,曾某却拒不履行,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四川某公司要求提取诉讼保全阶段冻结曾某在四川某公司处的工程款,但四川某公司提出异议,称曾某在其公司没有要收取的工程款,并提供其与曾某签订和《劳务承包合同书》及曾某的承诺书,证明曾某与其公司的工程款已全部结清。
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曾某的财产展开调查,查到曾某名下有宝马汽车一辆,车辆登记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执行法官委托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宝马车予以查封,但因曾某及宝马车下落不明,不能处置,本案暂无法执行到位。因刘某妻子患有宫颈癌晚期,为妻治病已欠下数十万外债,刘某本人也因长期生活在重压环境下患上了中度精神分裂症,此时刘某迫切需要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来缓解燃眉之急。得知本案情况,雁峰法院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在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曾某未寻到其踪迹后,雁峰法院将本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于于近日将曾某抓获。经过干警们的耐心劝解和细致工作,被执行人曾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明白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最终将执行款全部支付到位。至此,一起刻意规避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