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句古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说的就是当时老百姓打官司难的现象。如今为了方便百姓诉讼,降低诉讼门槛,我院采取一系列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制定了《关于执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暂行办法》,规定对生活困难要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请求赔偿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其他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积极推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75件,缓交诉讼费64万余元,减交诉讼费2万余无,免交诉讼费5万余元。
严格落实《导诉暂行办法》,按规定在立案、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法官积极为有需求的当事人作合理的诉讼指导,释明相关法律,告知司法救助有关规定,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真正让没有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官司。今年以来,我院立案庭导诉工作人员已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诉前指导530余次,社会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