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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承载的法官梦
——预备法官培训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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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丹  发布时间:2014-10-10 09:21:00 打印 字号: | |
   时而大雨磅礴,时而天朗气清,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度过了在省高院培训的第一周,这一周我享受到了精神上的大餐,因为这里有省高院领导思想上的指引,有全国审判专家的实务教导,还有知名大学教授、博导的理论和文化分析,他们从多维度向我们讲解了当今法治现状以及司法改革的未来,寄语了对我们的深切厚望。这一周也是我思想触动最大的一周,在这里,我感受到了许多法律人的人格魅力,伴随着知识的汲取,我的思绪起伏不定,有欣喜,有震惊、有疑惑,有忧虑。

   欣喜的是;2014年是司法改革的启动年,改革现已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试点,主要从4个方面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保障了司法人员独立审判的职权,让司法回归纯粹的法律规律与法律属性。也让我们年轻法官在待遇、职业情景等方面都充满了期待,我们憧憬着司法改革后美好的未来。

   震惊的是;江教授讲授的《常识与理性——走向实践主义的中国司法》一堂课中,用事实和理论批判性地分析了当今司法改革的实践“违背”了常识与理性,仿佛在我满怀热情的心头浇了一桶冰水,浑身冰凉,瞬间进入了冰窟。幸而,杨院长在第四堂课中深入剖析了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充分肯定了国家领导层面对改革的决心和目标。让我重拾了对改革的信心,将我从冰窟拉了回来。

   疑惑的是;不同领域专家对司法改革的前景莫衷一是,有的老师信心满怀,认为将改变当前司法的困局,有的老师则灰心丧气,认为司法改革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于是,我开始重新审视司法改革,关心司法改革,了解的越多,开始多了几分担忧。

   忧虑的是;改革中存在着不同的阻力,来自体制设置,来自文化渊源等。那么,司法改革如何才能冲破重重阻力,实现改革目标。怀揣着法官梦想的我站在梦想的舞台上,该如何做好自己,演绎好自己的法官梦?

   深思过后,我认为;每一位老师对司法改革都有自己独到的视角,有批判式的,也有鼓舞性的,但我想都还是期待着改革的到来,尽管改革中可能会存在着不同的阻力,但毕竟已迈出了关键的步伐,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就像省律协李会长从历史文化角度所分析的那样,司法的进程必然与经济同步,与文化同步,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从没有绝对“完美”或是“标准”的司法,司法的发展是要适应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司法改革要综合考虑现实的政治、经济、社会伦理道德、文化、宗教等多方面的因素。我们期盼改革,提升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或许今天的改革我们在观望,但我们应该关心改革,因为司法的明天属于我们年轻的法官们。

   在改革的进程中,我心鼓动,我想这颗“心”应该是这样的:

   一颗良善为民之“心”,官为轻,民为本,有人说法官不是官,不,我想说,法官就是官,是法律王国的“官”,在法律的世界里,我们应当敬畏法律,要将自己站在官为民的位置上,因为每一个案件对一个人,一个家庭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将每一个民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一颗谦虚好学之“心”,学无止境,法亦无止境,法律不是静止的,是为社会服务的法,是动态的法,法律更新快,我们必须站在法律的前沿,随时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拥有一颗谦虚好学之心,跟领导学,向前辈学,与同辈学,不断修炼自己、提升自己。

   三、一颗廉洁克己之“心”,如今的社会物欲横流,稍有不慎,即将迷失自己,左传有言:“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法官个人纪律遵守不仅是代表了法官队伍的形象,更是影响了司法判决的公信力,廉洁是司法的本质使然,更是法官的“生命”所在,“公生明,廉生威”,古代廉吏狄仁杰、包拯、海瑞应是我们今日法官们学习的楷模,坚守廉洁司法,方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

   怀揣着这样一颗“心”,尽管前面的路很长,可能平坦可能崎岖,但我们应在思想上有准备,行动上有担当,司法改革的明天属于我们,我们也将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奋斗终生。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