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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里有陷阱 男扮女装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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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发布时间:2014-10-11 09:37:25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在互联网上冒充卖淫女、以提供色情服务为名将被害人蒋某诱骗到酒店索取钱财。近日,雁峰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3年 6月初,被告人周某冒充女性身份在网上聊天时,发现昵称“为爱等待”的蒋某在QQ群发布色情交易信息,遂产生了索财的故意。同月15日中午2时许,周某在家中上网,主动以卖淫女的口吻和蒋某聊天,称自己在衡阳某酒店九楼某房间,要蒋某过去玩,两人在网上谈好性交易价格。下午3时30分左右,蒋某赶到该酒店九楼,周某也赶到了约定地点。在楼道中,周某见到蒋某,经确认蒋某即是所约的人后,便拳打蒋某,将其推到消防安全通道门口,以蒋某调戏他女朋友为名,要蒋某赔偿,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蒋面前晃动,蒋某被迫拿出400元钱,周某伸手抢钱,蒋某拽钱不放,周某用脚踢蒋某,蒋某松手,周某抢过400元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蒋某右小指根部软组织挫伤,符合钝器所伤。

  雁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殴打、持刀威胁等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故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