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描绘出了新的路线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制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推动者的作用,以人民满意的司法业绩为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凝聚思想共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法院要组织广大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文件精神,努力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灵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职责,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二是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凝聚发展共识。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审判工作的前瞻意识,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在依法服务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凝聚底线共识。要牢牢记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底线,牢牢抓住中央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这个重大机遇,不断增强职业使命感和尊荣感,排除压力,顶住干扰,公正办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持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和杜绝“六难三案”问题的发生,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