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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院四项举措开展评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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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衡阳中院审管办 邓婕晖  发布时间:2014-12-10 15:07:38 打印 字号: | |
  通过2012年的全国“两评查”活动,我院从一线法官的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考评中,认真查找了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2014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院提出四项举措再一次开展大型“两评查”活动,检验两年来法官的执业技能的水平,为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打下坚石的基础。

  一是健全机制,细化规则。通过2012年的“两评查”总结,本次评查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评查标准,既要确保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些“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评查有重点,落实到个人。中院业务庭室负责人到一线法官均要参与本次评查活动。由处级以上领导组成评查小组,政治部、审管办负责具体联系事项。案件以自报和抽选两种方式进行评查,评查组考评有重点,并将评查进展情况,加强跟进指导,评查结果当场通报给合议庭、并将评查表封查。

  三是评查多样化,。法院主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开示范庭接受观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带头进行评查点评,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全市法院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法官做到全员参与,通过评查强化业务训练,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四是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评查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要通过开展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化、经常化,不断促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
责任编辑:衡阳中院文明办 罗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