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衡阳县法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案件回访工作。
这次回访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院务会专题部署,抽调成立了专门班子,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回访的意义、目的、内容、范围、方法及回访人员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回访由院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主要是检查落实我院新出台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针对今年以来受理并结案的各类案件,回访的内容主要是看案件承办人是否有违反审理程序,违反庭审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回访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且保证每个主审法官都有2-5案被抽取,回访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人员采取电话、约见、走访等方式回访,详细询问回访对象对法官办案是否公正、廉洁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诚心接受回访对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已回访案件75余件,初步掌握了回访对象对法院办案的总体评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下一步整改,规范法官办案及行为,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