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法苑风采
以民主促发展 以法治显文明
分享到:
作者:汪裕林  发布时间:2014-12-29 16:08:57 打印 字号: | |
  乡村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古国难以磨灭的身份和标志,既有“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秀美田园风景,也有“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的人文情怀,这不仅是中国人寄予的情感归宿,更是乡村给予文化发展的极致写照。然而,乡村一直被置于发展的最末端,民主法治停滞不前,乡村文明亦难彰显。从“土地革命”的意识觉醒,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群众路线方针,再到“新农村建设”的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乡村的民主法治一直向前推动,新时期的乡村文明建设更应与时俱进,以彰显民主法治文明。

  乡村文明应塑造为时代的风向标,成为时代的亮丽风景线;民主法治应推动乡村的法制发展,提高乡村文明的良好风气,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村民法治精神,才能促进乡村文明的发展,凸显民主法治的作用。

  乡村发展理应顺应时代脚步,文明进步亦需民主法治护航。因而,乡村文明在向前推进中,应突破现有的瓶颈,冲破发展束缚和桎梏,加快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因此,这需要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从乡村风俗、习惯和道德方式入手,通过各种媒体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提升农民法律文化素质,用法律维护权益,塑造新型农民。同时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途径,落实村民自治,以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此外,还应该发挥基层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协调和服务作用,及时落实国家政策方针,监督和协调乡村发展,通过普法、送法上门、巡回法庭等形式,树立法治意识,塑造法治眼光,培育法治精神,以此来实现乡村民主发展,法治文明的进步。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