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法官,感谢你们为我们撑腰,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赔偿款!”2014年12月23日,申请人赵某的家人在收到赔偿款后,非常感激耒阳法院为其伸张正义的行为,并给法官送去了锦旗。
2011年7月15日,申请人赵某在被执行人衡阳某建筑公司承建的“锦绣山湖”房地产项目施工工程中从事挖桩基打井工作,当天下午3时,赵某在施工过程中被高处坠物严重击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护理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2013年11月23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衡阳某建筑公司赔偿申请人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各种费用约50余万元。2014年9月29日,因被执行人衡阳某建筑公司支付13万余元之后拒绝继续支付余下赔偿款,申请人向耒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耒阳法院执行人员自10月初至12月中旬,先后4次与衡阳某建筑公司电话商谈执行兑现事项,但每次都被衡阳某建筑公司因故拖延下去,致使赔偿款迟迟不能兑现。面对申请人急需钱继续治疗和生活护理以及申请人家人要求上访的过激情形,2014年12月23日,耒阳法院的执行人员决定前往衡阳某建筑公司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和积极调解之下,被执行人衡阳某建筑公司主动履行了今年应该履行的全部义务。拿到执行到位的赔偿款,申请人百感交集,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这才有了文中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