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促基层 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汪裕林 发布时间:2015-01-12 09: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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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基层,服务大局。需贴民情、听民意、顺民心,了解群众司法需求,以司法服务于民,以公正践行于民,以法治温暖于民,践行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传播法治精神,提高群众法制意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弘扬公平正义,以达到为人民、惠民生、暖人心。
一、 坚持司法公正,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
“法者,天下之公器。”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因而,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恪守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公正,自觉抵制各类外在因素干扰,守住法律的信仰,坚守法律的底线。以淡泊之心观“位”,以知足之心看“利”,以公仆之心对“民”;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之需,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切身难题;为民之所想,利民之所福,用心想事,踏实办事,把公平正义施予基层的每一个角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力量,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
二、 提高法治素养 ,创新审判方式服务于民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司法便民为以后的司法服务于民树立了典范。在法治道路的新时期,需不断地深入基层,立足实际,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了解和发现解决基层纠纷的特点,同时要勤于思考,善于学习,汲取有益经验,以提高法治素养,塑造新时期服务于民的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的审判模式,创新审判理念和方式并服务于基层,以法治理念施予群众,以服务耐心宽解于民,以司法热情温暖于民,把立足基层服务大局的理念践行于广大基层,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所满意和信服。
三、 传播民主法治,培育法治精神温暖于民
“以民为本,还权为民。”一直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精神之所在,事关广大基层和谐稳定发展,其要求不断增强基层的民主化管理,培育广大群众的法治精神,提高广大基层的法治水平,对于解决农村凸显的其他问题有着重要意义。这需要人民法庭在立足基层的同时,肩负着传播民主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思维的责任。因而,以司法服务于民之时,要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普及法制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引导他们尊重和崇尚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崇尚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氛围。另外,还要最大程度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利,使其为法律所信服,以树立法律的真正权威。为此,以塑造和建设成一个真正的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基层,让广大群众深深地感受到法律所带来的效果和力量,把民主法治扎根于基层,融入到人民,温暖到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