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开通,最高法执行指挥办公室挂牌成立,布下天罗地网般的查控平台,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们加大打击力度,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的公信力。蒸湘法院积极响应,对“老赖”进行曝光,并对拒不执行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审查。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打破执行难的困境,必须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处以刑事责任,并将“拒执罪”重新改为自诉案件或公诉与自诉并存,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此次的三部门的联合行动,率先打破执行困境。
蒸湘区法院积极响应联合行动的精神,对此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联合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在院网站上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引导群众学习并耐心的答疑解惑。另外,全面整理拒不履行裁判的老赖的资料,包括老赖们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提交给区公安局立案审查,共上报三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被执行人刘某转移完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后销声匿迹,执行法官不分日夜的拨打其电话,仍然没有回音。这种无视法律存在的“猖狂老赖”必须得到遏制与打击,维护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