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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客户信息近十万条,物流公司客服经理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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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梁冰  发布时间:2015-04-23 08:55:05 打印 字号: | |
  随着大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问题日益凸显。近日,衡南法院对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亦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案发前在广州市邮政物流速递公司东圃营业部担任客服经理,期间因业务往来与苏某相识,苏某提出向其购买客户资料并承诺支付其报酬,李某同意了。随后,李某找到东圃营业部的同事胡某,向其购买客户资料并支付其报酬。胡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印有客户姓名、住址、电话、邮寄物品等信息的包裹发货单扫描成图片卖给李某,李某再将上述客户资料转售给苏某等人。在此期间,李某累计向苏某等人提供客户信息十万余条,收取现金33826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利益,以购买方式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公民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近十万余条,并转售他人,获利巨大,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