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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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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旷春桃  发布时间:2015-06-01 09:39:03 打印 字号: | |
  我是2013年南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南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一年多来,我只参与了14个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庭审,没有什么故事可讲,但值全省法院“我的陪审故事”征文之际,我还是忍不住写下、提交了这段文字,以表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尊重与热爱。

  1、人民陪审员必须努力学习,积极参与,深入调查,才能履行职责。通过陪审实践,对照陪审员的权利义务,我对“人民陪审员”的理解是:人民陪审员既要代表一方群众对参与案件的态度,又要坚持公平正义,分出是非曲直。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努力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深入调查,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参与陪审、案件讨论。一年多来,我一是努力学习。挤时间看《人民陪审员庭审必备手册》及物权法、行政法、刑法等,积极参加省、市人民陪审员培训,与法官、检察官、律师交流探讨,从不同层面用心学习、思考。二是积极参与。自己是档案局长、人大代表、总工会女工委主任、妇联执委、家庭主妇,工作繁杂,事情多,我克服困难,积极参与庭审、案件讨论,从来没有因事推诿、迟到、早退。三是倾听民意。我利用自己兼职多,信息广的优势,注意听取民众对相关案件的态度,了解案件的发生背景,为调解、审判掌握第一手资料。

  2、人民陪审员必须认真思考,主动作为,才能履行好职责。人们的通常观念是人民陪审员只“陪”就行了,但我认为,要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不辜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精神实质,除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相关知识、参与庭审外,还必须把自己了解的情况,掌握的知识,结合具体案件,认真思考,在讨论案件时,积极主动陈述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做好宣传、说服工作,担当业余调解员,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和谐。一年多来,我在参与案件讨论时,都能积极陈述自己的意见,遇到自己的意见与审判长有差异时,会认真陈述自己的理由与依据。自己是从生产队长、乡镇干部、机关干部一路走过来的,调处矛盾纠纷有一定经验,因此,我在庭审前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促成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解;利用业余时间,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1起、邻里纠纷5起、山林权属纠纷2起。

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庭审、案件讨论、矛盾纠纷调解,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生活更充实、更快乐了。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