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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法院:发布失信黑名单 惩戒老赖促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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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平 易晖  发布时间:2015-06-11 10:32: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件“被执行人财产难找、被执行人难找”的执行案件。当法院祭起“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一利器后,“逍遥法外”的老赖因为失信黑名单的惩戒,自动履行了其该负的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人万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曾是一对恩爱的恋人,由于某些原因两人最终选择“分道扬镳”。后因恋爱期间的债务问题,申请人万某将前任男友一纸告上法庭,经过法院的判决,最终前任恋人许某需要偿还万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2675元。法院判决后,许某并没有自动履行判决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前任万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相濡以沫,昔日恋人因债权债务成了 “仇人”。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申请后,经过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的财产线索。更为要紧的是,申请人万某没有向法院提供许某的联系方式。经法院多次调查询问后,得知许某未在衡阳工作,其也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逃避执行。对此,蒸湘区法院将被执行人许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并将其的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通过诚信惩戒的方式促使许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义务。

  三个多月后,蒸湘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被执行人许某的电话,其在电话里称他要赶时间到北京出差,但是在购买机票时,被告知因为其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而无法购买飞机、高铁票。现在愿意马上偿还债务,请求法院撤销其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该案仅是失信黑名单成功惩治老赖的实例之一,自最高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蒸湘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这样的实例不胜枚举。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进一步建立,互联网社会的不断发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对高效快捷破解执行难问题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从而归根到底服务于“法治中国”的建设。
来源:蒸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