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六旬老汉欲离婚 分家析产为炒股
分享到:
作者:邓骥 王娟   发布时间:2015-08-11 17:09:43 打印 字号: | |
  一日夫妻百日恩,一入股市各自飞。近日,衡阳县法院调撤了一起因炒股而起诉离婚的案子。

  这件案子的原告魏某年逾六十,醉心于股市却苦于无钱投入。苦思冥想之下,魏某遂动起了离婚的念头,欲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筹措“入市”的资本。这样的离婚理由自然得不到法院的认可,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之下,老汉遂撤回了起诉。但时隔不到一星期,老汉再次犯“股瘾”,于是又来找法官咨询离婚事宜。法官告诉老汉,根据《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老汉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就得再等6个月才能起诉。老汉只得悻悻而去。

  法官在此友情提示:炒股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若拿婚姻换,劝君再三思。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