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常宁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三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信心。
1、抓审限。“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案件超审限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可期待利益,影响法院的公正形象。案件超审限划分为网上超审限与纸质卷宗超审限两类,本院采用审理中抓网上审限、审结后抓纸质卷宗审限的“两手抓”。案件审理中充分利用数字法院系统,实行对审判流程的管理,全程跟踪案件,对临近审限未审结的案件,由院审管办提前向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若在审限内经审管办催办后仍未结案的,由审管办将案件信息移交院监察室,由院监察室限期督办。案件审结后要定期将纸质卷宗提交院审管办对案件质量及审限进行评查。案件超审限将按岗位责任制处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该举措切实提升了法官审限意识,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审判周期,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促陪审。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一条良好的沟通渠道。人民陪审员发挥法院“监督员”、“调解员”、“协调员”、“宣传员”作用,协助法院做好工作,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得民心。该院要求各业务部门陪审员参审案件比率达到80%以上,对未达到参审率的审判人员在考核时予以扣分,并与办案经费挂钩。同时,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年终按考核情况发放陪审费用。今年上半年全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已达93%,其中三个业务部门陪审率达到100%。该举措极大促进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司法公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重公开。司法公开有利于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监督法院工作开展,让人民群众尽可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本院要求各业务部门重视审判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对立案条件、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开庭公告、宣判公告等审判流程及执行信息公开外,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100%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此纳入司法绩效考核范围,严格奖惩。该举措提高了整个裁判文书的上网率,让审判、执行活动置于“阳光”下,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