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利益,女子赵某某在自家住房内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近日,南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初,被告人赵某某在自己的住房内,安置了一台8个操作端口的“金蟾”捕鱼机和4台各1个端口的“喜洋洋”“黄金万两”“最佳拍档”“金色豪门”老虎机,该捕鱼机可同时供8人进行赌博,其余4台老虎机可以同时供4人进行赌博,整个赌博机室能同时供12人进行赌博。截至案发,被告人现金盈利2 800元,加上赌客所欠赌账11 120元,总计盈利13 9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赵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