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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娱乐起争执,冲动挥拳赔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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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斌   发布时间:2015-08-31 17:14: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岳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休闲娱乐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董某和旷某同为南岳居民,一日,两人同在南岳某牌馆打牌休闲时,因所琐事产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旷某将董某推倒在地,致使董某的左腿假肢撞到水泥地面凸处而损坏。董某遂向我法院起诉旷某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和旷某因打牌而引发纠纷,双方未秉着互谅互让、合理合法的原则化解矛盾,却选择了以打架的方式解决。董某用语言挑逗在先,应承担30%的次要责任,而旷某不顾董某残疾人身份将其推倒,造成董某左腿假肢受损,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判决旷某一次性赔偿董某24360元。

  休闲娱乐本是用来放松心情,舒缓压力,发生矛盾应当互相体谅,互相谦让,平心静气地解决,不应像本案中董某和旷某那样将琐事诉诸武力,结果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彼此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人真是悔之晚矣!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