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中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案,和解执结了一批涉案标的近2亿元的系列案件。
经当事人申请执行,该院受理了衡阳市某医药公司有限公司与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因该系列案件情况比较特殊,执行标的大,社会关注度高,申请执行人多次到省人大及省法院进行上访,而被执行人系衡阳的上市公司并由市国资委参股,若采取强制措施,将导致被执行人停产关闭,数千名职工无法就业,生活也将得不到保障,导致维稳压力相当大。
鉴于上述原因,该院在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无果之下,及时转变调解思路,分头做调解工作,并邀请省法院及市国资委共同参与协调,一次不行,两次,三次;背对背调解不行,就改为面对面调解。在调解之中让双方相互了解对方的难处,促使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误会,增加了沟通,均对自己的思路进行了调整,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申请执行人最终放弃了部分权利,在不影响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达成了分期分批偿还债务的和解协议。
该案目前已基本履行完毕,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