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不罪”,一句耳熟能详的俗语,意思是指因事先不知道而有所冒犯,就对其不加怪罪。然而,因“不知法”而犯了法也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吗?试想在法庭开庭审理中,如果有被告人以“不知法”来进行抗辩,恐怕令人啼笑皆非,显然也不能因此避免法律惩罚。犯法者因不知法就可以不被怪罪,不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不知法者不免责。
不久前,我在刑事庭看到了两个案件,案件一:一小伙取钱时发现ATM机上有一张被人遗忘的卡,于是分两次将卡内的6 000元钱取走,之后被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案件二:一老大爷以每次收取他人“台板费”10元为条件允许他人在自己居住的场所卖淫,随后被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容留他人卖淫罪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小伙子以及老大爷均表示认罪,但从他们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或者最后陈述阶段时的言论及表现上看,我相信他们在公安机关对其展开调查前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小伙子在庭审过程中始终态度诚恳,悔意明显,表示自己患有心脏病,家中尚有两个小孩要抚养,当初只是贪小便宜才取了他人遗留下来的卡里的钱,并不知道触犯了刑法,恳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老大爷孤苦伶仃,年老体衰,因不识路还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送其来参加庭审,老大爷亦在庭审中表示忏悔,庭审结束后,老大爷在审判庭中等待民警来送他回家,才几分钟的功夫,老大爷已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小伙子和老大爷对法庭是敬畏的,他们身上散发着憨厚、质朴的气息,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前提下,我认为他们或许会知道自己的行为不道德,但是对自己行为具有违法性应该是不自知的,看到他们的境遇,我对他们起着恻隐之心,但是我心中清楚地知道,法庭不会因为他们不知法而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惩罚“不知法者”违法行为的公平性问题一直都有争论。但倘若不知法者免责,那么很多人会在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后以自己是法盲为由开脱,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也会因为了查清真假法盲而增加司法成本,甚至会变相地鼓励人们不学法、不懂法,最终将阻碍法制社会的建设,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当代中国的法律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研究讨论后制定的,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且,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要是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应该能很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当,是否会触犯法律;更何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那么,不知法者触犯了法律当然也应该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伙子”和“老大爷”们要想避免触犯法律,不获得法律制裁,就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时刻守住道德底线,同时也要多学习法律法规,用法律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国家要加大普法力度,对基本的法律条文进行宣传、刊发法律书籍、加大法制节目的创新及资金投入,更要通过让民众亲身体悟生活经验及观察法律实践的方式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身处法庭工作的我们,虽然在庭里不会接触到刑事案件,但我们也应为普法作出努力,促进社会不知法者的减少,为此,我们不仅要促使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增强社会对司法的信心,也应树立法律权威,刺激民众学习法律的动机与欲望,让民众真正自觉地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