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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法院:抢抓机遇,清执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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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倩  发布时间:2015-11-04 10:47:21 打印 字号: | |
  日前,南岳法院抓住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机遇,执结两件涉银积案。

  旷某林、旷某启均系南岳村民,旷某林于2009年7月向南岳农商银行(原南岳区信用社)借款50000元;旷某启于1997年3月和1998年12月间向南岳农商银行借款11600元,借款到期后,南岳农商银行多次向二人催收,旷某林一直未还,旷某启仅归还本息1992元。南岳农商银行遂将二人诉至法院。两案审结后,两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南岳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执行局亦多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将二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二被执行人长期在家务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未对其有所约束。近日,执行人员获悉二被执行人所在村部分土地被征收,村民每户均可分得征地补偿款,便立即赶赴二被执行人家里,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明法理,终于促使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两件涉银积案就此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