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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骗到“大学生” QQ聊天骗财骗色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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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军 易晖   发布时间:2015-11-17 09:48:08 打印 字号: | |
  只有小学文化的何某,通过QQ聊天工具,在网络上谎称为在校学生进行骗财骗色。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于2012年通过QQ聊天的方式认识了被害人周某,随后虚构名字(何家伟)并谎称自己系衡阳市财校学生,在其甜言蜜语的攻势下,被害人周某与被告人之间确定了恋爱关系。自2013年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何某以手头紧、炒股等借口先后从被害人周某处骗得现金76200元。何某把获得现金用于赌博和挥霍。嗣后,被告人何某为躲避被害人,更换了手机及QQ号码,致使被害人周某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被害人周某遂于2015年4月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6月23日,被告人何方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人何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示:年轻人涉世未深,须谨慎择友,选择恋爱对象时应对对方有一定程度了解方能交往,特别是当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要求时应要有所警觉。
来源:蒸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