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土铺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名同姓导致误发工资的不当得利纠纷,两天之内快速解决矛盾,避免了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周某香系东莞某家具公司生产线上的员工,湖南湘潭县人,从2014年9月开始在该公司工作,其入职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了发放薪资的银行卡号。2015年10月,该公司人事部门收到一份写有周某香银行账号的“工资账号申请”,故将周某香发放薪资的银行卡号予以变更,并将周某香9月份工资4122元打入新银行卡中。然后,11月,周某香向公司提出未收到9月份工资,其领取工资的银行卡号从未申请变更,并主张“工资账号申请”上的签名非其本人。后经查实,“工资账号申请”上的银行帐户户主系周某香,湖南祁东县人,此二人系同名同姓。
黄土铺法庭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本地村干部取得联系,随即与祁东周某香的丈夫取得了联系,其夫妻二人现在深圳务工。原来,祁东周某香亦曾在该公司应聘,并提交了自己户名卡号的“工资账号申请”,其后并没有入职。该公司将祁东周某香的“工资账号申请” 误认为湘潭周某香的“工资账号变更申请”,从而发生误发工资的乌龙事件。该公司已向当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误发工资的卡号予以冻结。
考虑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双方均不在本地且相距较近,为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该庭负责人建议该公司向其当地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祁东周某香配合将误发卡里的4122元取出归还给该公司,该公司支付祁东周某香一定的误工费。第二天,该庭负责人接到双方当事人电话,该纠纷已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