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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返校“好时机” 强拿硬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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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艳 谭丽斌   发布时间:2015-12-07 14:42:01 打印 字号: | |
  周日寄宿中学生返校,父母都会给小孩一星期的零花钱,而这也被某些人认定为动手的“好时机”。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严某与同案人刘某、肖某均另案处理)结伙,以刘某为老大,于2015年5月17日、24日、31日趁学生周日从家里返校之际,在祁东某中学附近以威胁、恐吓、强迫的方式向学生强行收取保护费,并随意辱骂、殴打学生,受害学生达十六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与同案人一起,趁周末学生返校之际,多次向未成年学生强拿硬要,并随意殴打未成年学生,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严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核被告人严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经被告人严某所在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评估,建议对被告人严某实行社区矫正,本院决定对被告人严庆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