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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为琐事争执 父亲误伤儿子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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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海波 易晖   发布时间:2015-12-22 15:48:10 打印 字号: | |
  热恋当中的年轻人本应甜蜜幸福,但如果因生活琐事处置不当,也会引发人间惨剧。近期,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李小均因迁怒女友而误伤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李小均在一家建材店打工,与张某因相识相恋并同居生活,共同生育了一子李某非。因家庭经济原因,李小均一直没有与张某办理结婚手续,张某为此经常数落李小均无能。2013年10月21日,李小均与张某又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正在工作的李小均怒不可遏,一气之下拿起工作间一把螺丝刀朝张某扔去,螺丝刀好像长了眼睛一样,没有打中张某,偏偏打中并插入张某怀中抱着的李某非的头部,造成儿子李某非颅脑严重受损,双目失明,右侧肢体偏瘫的重大伤害事件。经司法鉴定:李某非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一级;损伤后果评定为一个一级伤残,一个三级伤残;日常生活终生存在完全护理依赖。被告李小均因此而获刑。

  在此要告戒无数90后的年轻人,既然选择了在一起共同生活,就要互谅互让,彼此包容,身为人父人母,应时刻理性的看待家庭生活中的问题,并妥善解决;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无可挽回的惨剧,这样即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作为孩子的表率和榜样,不要让明天的孩子成为今天的你。
来源:蒸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