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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失信” 主动还“老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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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铁军  发布时间:2015-12-29 08:57:31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近日,一位失联多年的被执行人成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说自己是来兑现债务的。法院工作人员根据成某某提供的线索,找到当年的案卷,结算了成某某下欠的债务。

  原来,成某某系某单位的法人代表。2010年9月1日,成某某因房子装修需要资金周转而向周某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周某某多次向成某某催收终因成某某无钱偿还而未果。而后,成某某因迷恋赌博而债台高筑。周某某见状便先下手为强,于2010年10月25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成某某的工资账户。又于11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成某某败诉。成某某也因债务所逼而远走他乡,从此失联。法院从成某某的工资账户扣划了12000元偿还周某某借款,下欠8000余元。从此,成某某被单位除名并停发工资。一晃,五年过去了。今年以来,法院系统加大了执行力度,对“老赖们”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类公告铺天盖地,布满大街小巷。此时的成某某已返乡,见状后,担心自己也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便四处寻找周某某以了结该案。因周某某手机号已变更,住址已搬迁,无法找到。于是,成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兑现了债务。

  从此,法院执行局又多了一项任务——寻找债权人。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