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坚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实施“五型”班子建设,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党组书记肖家亮为“班长”的我院党组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的理念,注重抓班子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执政能力。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方案,院党组定期组织学习,集中讨论,交流心得,共同提高。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抓政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握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掌握好法律政策,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班子成员带头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班子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全体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以及民诉法解释。
二是建设团结型班子。院党组议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一言堂”。实行个人分工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班子成员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既独立负责,大胆处理,果断决策,又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报告,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院审判委员会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为集中研究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发挥了积极作用。院党组坚持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增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近年来,相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和调研,会上摆问题、找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畅所欲言。由于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坚持较好,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精诚团结,互相补台而不拆台,多年来从未出现不和谐音符,班子凝聚力强,在广大干警中威信高,全院上下政令畅通,人心向聚,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战斗力。
三是建设制度型班子。两年多来,我院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法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规范选任程序,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根据《法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3年以来,根据区委同意选拔副科级实职干部3名,在执行局、法警大队各设政委1名,任命部门副职12名,任命助审员10名,审判员8名。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坚持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确保选贤任能,优先提拔重用在艰苦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注重从多个环节把好干部任职资格关,强化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考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选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环境。整个选拔过程未发生因用人不当或不依程序引发干警不满、抵触或闹不和谐从而影响工作的情况,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
四是建设勤廉型班子。院党组严格要求,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严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并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思想、作风和纪律整顿,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模范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班子建设的首位。一是欢迎社会各界、法院干警、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对院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二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大力开展司法廉洁警示教育,院长、副院长等带头讲廉政党课;三是每年定期进行两次以上的走访和座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领导身先士卒深入基层,邀请人大、政协等各界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做到从善如流,及时通报并认真整改。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对从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进行个案专查并及时处理。班子成员坚持做全院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把预防腐败寓于各项工作之中,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收到了良好的成效。近年来,班子成员没有一人出现违法违纪和不廉现象。党组的廉洁自律和严格要求,在广大干警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为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五是建设优秀作风班子。为了建设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班子标杆形象,除每月开会学习外,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谦逊好学、忠于职守、高尚情操的好学风、好正风、好院风的风气,如去年针对法院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顿,去年12月17日,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李宗文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在雁峰区调研时,专题听取我院专项整治汇报,对我院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2013年以来,我院连年被区委评为优秀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