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队伍建设,关系到整个法院的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关系到审判事业的开展。两年多来,雁峰区法院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抓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重大工作主动向区委汇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焦裕禄、邹碧华精神,着力强化党性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下基层调研、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敢于担当、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如执行局吴仁智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今年8月5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郦君、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刘海英等领导亲自为该院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牌匾,该院将以此为契机,外塑形象,内铸品质,着力提升法院形象和干警素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二是抓制度管理。2013年以来,该院通过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方式,修订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将院内每个岗位的责任量化到庭、细化到人,用切实可行的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和案件评查制度,对每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严格监控,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由院审委会认真研究评析,界定为错案,严格追责。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管理,我院的案件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三是抓司法能力。该院坚持狠抓法官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法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高度重视教育培训,近两年多来共向国家法官学院派送初任法官学员4人次,选派法官和人民陪审员102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任职培训。同时,还通过自学、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形式,提升法官把握大局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化解纠纷能力、适用法律能力、防范审判风险能力。及时充实审判力量,两年多来,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的方式补充了年轻干警14名,同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了4名书记员, 2名司机,1名打字员,为审判工作服务。积极参加中院组织的辩论大赛和演讲比赛,开展庭审观摩、学术研讨、案例评析、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和办案之星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庭审驾驭、文书制作、庭审保障等司法实务能力,激励法官快办案、办好案。加大宣传工作和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41篇,调研论文和信息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刊物采用15篇,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维护了该院的良好形象。
四是抓廉政教育。坚持新提拔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及公正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保证金制度,扎实开展司法廉政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筑牢廉政基础。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观看廉政视频、落实错案倒查问责等方式,不断强化廉洁司法风险预警。通过廉政教育,发挥警示作用,增强干警自律意识,使干警看得到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从而筑牢廉政防线。通过干警自查、互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发现并树立司法廉洁先进典型,促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促进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该院连续两年多实现了“零违纪”、“零发案”的目标。
五是抓纪律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作风中的缺点和不足,并及时整改落实。开展了向邹碧华等全国先进法官学习的活动,发挥榜样的模仿带头作用。开展了“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设立举报平台、明察暗访、典型案件调查、重点对象谈话、清理积案等方式,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坚持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不宜公开案件外,均实现公开审理、公开执行。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我院聘请人民陪审员71名,参审率达到99%以上。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社区居民等临审听案,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六是抓信息化建设。该院于今年7月份实现了院机关整体搬迁,为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建立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裁判文书网络发布系统、执行案件网上查询(查控)平台、中国法院网雁峰频道、雁峰法院官方微博等信息载体或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信息数据分析,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