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上三五牌友一起玩牌,一起吸食麻古,这样的生活在张某看来那才叫过瘾;然冰冷的手铐和铮亮的光头让张某后悔连连。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6月20日晚,被告人张某与贺甲、贺乙、贺丙在位于耒阳市五梅路一家环保灶店内打字牌。期间,被告人张某与贺甲骑摩托车到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锡里村谢某处购买了100元的麻古。当晚21时许,被告人张某与贺甲、贺乙、贺丙在该店内共同吸食了麻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为他人提供吸食毒品场所,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张某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