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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右侧烂路打方向 交通肇事赔47.6万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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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6-02-03 10:54:07 打印 字号: | |
  仅仅为了避开右侧的烂路,司机向左打方向,结果与同向的一辆摩托车刮碰,导致一起死亡二人的交通事故。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5年7月25日16时50分许,被告人陈某驾驶湘DA****乘龙牌重型自卸货车空载,由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往耒阳市泗门洲镇方向行驶。行经耒阳市泗门洲镇新渡村5组路段时,遇曹某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搭载陈甲、曹甲同方向在前行使,被告人陈某为躲避右侧烂路而往左打方向,致二车挂碰,摩托车上三人摔倒在地,货车左后轮从陈甲、曹甲身上碾压,致该二人当场死亡。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妻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损失476000元,被告人陈某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充分注意道路上车辆动态及路面情况,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某在交通肇事后主动拨打110、122报警,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参考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被告人陈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上,对被告人陈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