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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枪支达四年 成功之时入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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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6-02-25 10:15:25 打印 字号: | |
  因喜欢打猎,用四年时间终于成功研制出枪支。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邓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邓某因平时喜欢打猎,遂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计划自己制造枪支,并准备钢管、螺丝、瞄准器、背带等物品,还用螺丝、射钉把制作了扳机,用木头制作了枪托。

  2015年8月初,被告人邓某自制了一支能够击发的火药枪,另有一支枪支的扳机尚未安装好。 2015年8月18日17时许,耒阳市公安局民警根据举报抓获被告人邓某,从其车上查获一支黑色自制枪支,并在其租住房内查获一支未安装扳机的自制枪支及钢管、钢弹珠、射钉弹、射钉枪柄等物品。

  经鉴定:从被告人邓某车上查获的一支自制枪,是以火药为能量的射钉枪改制枪;从被告人邓某租住房内查获一支半成品枪支,虽无扳机,但不影响完成击发动作,是以火药为能量的自制单管火药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收集、购买零部件,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邓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再鉴于被告人邓某造枪是以自用为目的,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