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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掐死两岁女儿,蒸湘法院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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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晖  发布时间:2016-03-25 16:38: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区检察院申请的强制医疗案。该案是强制医疗作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引入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后,该院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依法对被申请人刘彤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2016年1月6日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彤为了让女儿刘小溪 “上天”,用保鲜袋将熟睡中的刘小溪口鼻捂住,致使刘小溪窒息而亡。嗣后,犯罪嫌疑人刘彤拿出小刀割自己的左手臂自杀,被丈夫刘余最发现送至衡阳市中心医院抢救。(以上人物均系化名)同年1月22日,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刘彤为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申请人刘彤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已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但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为有效地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预防和避免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或自己的行为,法院采纳了申请机关的申请,依法作出了对被申请人刘彤强制医疗的决定。
来源: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