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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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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丹  发布时间:2016-04-06 14:52:48 打印 字号: | |
  审判法庭是解决纠纷矛盾之处,严肃而神圣,通常走上法庭的当事人不是带着怒气就是带着幽怨,但是这回的一位当事人却带着玫瑰花走上了法庭。

  旷某与曾某2001年相识相恋,2002年5月、2003年6月相继生育两子,2007年8月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感情一直较好, 2014年元月,旷某为家庭生计外出务工,曾某留守家中育儿,旷某工作繁忙,又因两人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夫妻之间常因一些琐事而争吵,直至2014年9月,两人再次发生矛盾,曾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旷某多次联系不上,无奈,以离婚诉讼为由将曾某告上了法庭。

  南岳区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接触案件后,当即与旷某取得了联系,原来曾某一直避而不见,旷某只是想借助法院的平台,在开庭会见曾某时接其回家。承办法官辗转联系上被告曾某,了解到曾某得知旷某起诉离婚甚为惊讶,气愤之际马上聘请了律师准备应诉。为挽救这一桩婚姻,承办法官先是叫来原告旷某,沟通后告知旷某为了两人的感情,为了孩子,要拿出认错的诚意,好好沟通。接着又与被告曾某的家人及代理律师联系沟通,望他们对曾某多做工作。

  2016年3月31日上午,旷某手捧玫瑰花,带着精心准备的小礼物来到了南岳法院民事庭,曾某仍是余气未消,但两人间的矛盾已大为缓和,4月1日上午,旷某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撤诉。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