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金桥法庭的法官远赴广东韶关监狱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和平化解双方的矛盾,让法治的光辉在高墙内明亮又温暖。
肖某与李某于2008年在广州市打工相识后恋爱,于2013年2月20日登记结婚。2014年,李某与妻子肖某因协议离婚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用刀割伤了肖某的面颊,后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监禁在广东韶关监狱。肖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脾气本来就很暴躁,现在又处于服刑中,应当妥善处理此案,不仅要注意李某的情绪,让其积极改造,同时也应依法维护肖某的利益。为此,承办法官决定远赴韶关,把调解搬进高墙内。
在监狱内,承办法官从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循序渐进的做被告李某的思想工作,劝诫他遇事应该冷静,有事好商量,通过对其释法析理,最终李某同意与肖某调解离婚。同时李某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向肖某致歉。临走时,李某还表示感谢法院对服刑人员的尊重及耐心开导,自己也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